???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及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有關任務部署,持續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健全覆蓋全民、統籌城鄉、公平統一、安全規范、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決策部署,不斷增強我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能力,我局會同有關部門印發《自治區醫療保障局?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關于做好2025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解讀如下。
??? 一、制定意義和過程
??? 一是穩定籌資標準,減輕群眾繳費負擔。2025年9月,《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25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5〕22號)明確,繼續加大財政對居民醫保的補助力度,2025年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較上年提高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于700元;在合理測算基金支出需求,確保基金當年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居民醫保個人繳費可維持每人每年不低于400元。結合我區實際,2026年我區居民醫保參保繳費按照國家明確的最低個人繳費標準400元確定,有力減輕了群眾參保負擔。
??? 二是持續開展資助,確保困難群體應保盡保。始終聚焦“困中之困”“難中之難”等群體,按照2025年度資助保障水平,2026年繼續對特困、低保、易返貧致貧人員、殘疾人、未納入鄉村振興部門監測范圍的已脫貧人口等特殊困難群體實行政府全額或定額補助個人繳費,確保其及時參保、應保盡保。
??? 三是落實長效機制,推動參保擴面提質增效。健全參保繳費長效機制,落實居民醫保參保不受戶籍限制,以及對連續參保人員和零報銷人員的大病保險待遇激勵政策,規范繳費時限及待遇設置。持續加強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監管,派駐巡查代表,設置醫保監督服務窗口,建立稽核隊伍,強化基金收支管理,穩步提升醫療保障服務水平。
??? 基于以上背景,為充分發揮基本醫療保障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作用,我們起草了《通知》,在征求自治區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寧夏稅務局同意的基礎上予以會簽發文。
??? 二、《通知》的主要內容
??? 《通知》主要明確五個方面工作:一是合理穩定籌資標準,明確2026年度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400元/人/年;二是規范繳費時限及待遇設置,明確2026年度集中繳費期原則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在集中繳費期結束后,設置補繳期及待遇等待期;三是鞏固提升醫療保障待遇水平,執行城鄉居民參保長效機制,落實救助對象參保資助政策,與上年度資助參保政策保持一致;四是切實提升監管和服務水平,健全大病保險管理機制,建立稽核隊伍,加強大病保險基金監管、基金收支預算管理;五是推動制度政策落實落細落好,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要求各地、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抓好參保擴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