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醫療保障局印發了《福建省醫療保障局關于省內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納入就醫地按病種付費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將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根據《國家醫保局辦公室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有序推進省內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納入按病種付費管理的通知》(醫保辦函〔2025〕3號)、《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印發按病組和病種分值付費2.0版分組方案并深入推進相關工作的通知》(醫保辦發〔2024〕9號)等文件要求,進一步建立健全省內異地就醫住院費用醫保支付管理機制,保障參保人員基本醫療權益,加強我省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管理,維護醫保基金可持續發展。?
??二、主要內容?
??(一)明確實施范圍。省內開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的定點醫療機構,收治省內跨統籌區參保人員就醫住院發生的符合按病種付費管理的住院費用納入就醫地按病種付費管理。?
??(二)統一病種管理。省內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納入就醫地DRG/DIP付費管理范圍,DRG/DIP病組(病種)、權重(分值)、綜合系數等均按就醫地規定執行。?
??(三)付費管理規則。一是不改變參保人員現有的就醫和醫保報銷方式,參保人員繼續按參保地醫療保障政策規定享受醫保待遇。二是省本級定點駐榕省級公立醫療機構由省醫保經辦機構發起結算清算,其他定點醫療機構由駐地市醫保經辦機構發起結算清算。三是原則上將省內異地就醫住院手工報銷費用納入就醫地按病種管理。四是將省內異地就醫住院按病種付費納入醫療機構協議管理。?
??(四)完善經辦規程。省醫保經辦機構指導各統籌區制定經辦規程,完善結算清算流程,優化費用申報、審核、撥付環節,落實基金預付管理,保障醫療機構合法權益。?
??(五)壓實監管責任。定期開展運行監測分析,重點對比異地與本地就醫病例的病組結構、費用等指標;按統一標準開展費用審核,嚴厲查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運用大數據、實地檢查等手段,打擊欺詐騙保,防范基金安全隱患。?
??三、實施時間?
??2025年12月1日起,全面執行省內異地費用按病種付費政策;2025年12月1日前入院的病例仍按既往支付政策執行。?
福建省醫療保障局
2025年11月19日